清远市众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清远市众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清远市众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可在百度网盘上进行下载,网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FAMwaCSQH6252p1KzkKKw 提取码:sawm
纸质版报告可到环评编制单位查阅,地址为清远市清城区锦兴路168号敏捷水岸花园23号楼1层商铺10号,联系人:蓝工,联系方式:15387010350,电子邮箱:2503600839@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及评价范围之外可能受到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以向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公众意见表来反映有关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可以书面寄送至我司,亦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公众意见表的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处,同时希望提供您的详尽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次公示开始日的10个工作日内。
清远市众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