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溢盛塑料有限公司年产4500万米PVC人造革、600万米PU/PVC复合人造革建设项目(二期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本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清远溢盛塑料有限公司年产4500万米PVC人造革、600万米PU/PVC复合人造革建设项目(二期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清远溢盛塑料有限公司年产4500万米PVC人造革、600万米PU/PVC复合人造革建设项目(二期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清远溢盛塑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镇南村委郑屋村和新基村委沙塘村一带(建滔生活区西侧)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网盘提取(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uyFCu59OnEiDOsEVcDRtg 提取码:7b4z)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蓝小姐
联系电话:0763-3219882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