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钜丰塑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米PVC人造革、200万米PU/PVC复合人造革建设项目(年产100万米PVC人造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本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清远钜丰塑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米PVC人造革、200万米PU/PVC复合人造革建设项目(年产100万米PVC人造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清远钜丰塑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米PVC人造革、200万米PU/PVC复合人造革建设项目(年产100万米PVC人造革)
建设单位:清远钜丰塑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有色金属加工制造业基地石龙大道38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网盘提取(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ibwsNRw0JG8F-sbB8Kh2A 提取码:8g1r)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蓝小姐
联系电话:0763-3219882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